广州大学、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市广播电视大学,市教研院、市幼儿师范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意见》(粤教继函〔2018〕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做好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5号)等文件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并公示等程序,确定对广州大学等5所学校(单位)申报的6个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立项(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发展中心建设
实施发展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目的是整合教学研训资源,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和分层分类精准培训,更好地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广大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市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纳入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重要任务,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建议落实建设任务。
二、要给予项目大力支持
按照省的建设和认定标准,各建设单位要统筹协调配置内部资源,不断加强条件建设和内涵建设,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一是资金支持。要按时保质做好项目入库,规范使用资金。保证资金用于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工作,不能挤占或更改用途。
二是人员支持。要对标省的要求,保障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工作人员和培训者队伍。
三是资源支持。各建设单位要深入挖潜,利用并发挥本校资源优势,加强与省级、区级教师发展中心的联动。
三、要及时做好项目入库及挂牌等手续
各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抓紧时间做好项目入库,并在9月30日前完成挂牌等手续。
我局将加强对各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跟进督办,各建设单位要在2020年完成向省教育厅申报认定手续。
附件: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立项单位.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1日
(联系人:王依红,联系电话:22083740)